鹤壁市山城区审计局
机构全称 | 鹤壁市山城区审计局 |
主要职责 |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
地址 | 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91号 |
办公时间 | 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
传真号码 | 0392--2667068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财政金融审计股 政事业审计股 经济责任审计股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