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医疗保障局
机构全称 | 鹤壁市山城区医疗保障局 |
主要职责 |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规划、标准。 2.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职责权限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7.负责城乡居民医疗费审核结算、参保居民信息维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城乡居民慢性病鉴定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相关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9.会同有关部门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人 | 郭建军 |
地址 | 鹤壁市山城区建设街29号 |
办公时间 | 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
传真号码 | 0392-2665266 |
邮政编码 | 458000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和规划财务科(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