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二、决策依据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22年11月《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深入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升系统性保护水平,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深入人心”的目标。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将我区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更广阔的舞台,进而以优秀的非遗项目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带动地区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运用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方式,对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妥善保存调查数据、资料,加强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合共享,实现国家、省、市、区四级名录档案全覆盖。
(二)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全区发展战略的融合,引入优质团队,以山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为内容,开展创意设计。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非遗工坊、研学基地建设,实现传统工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支持各级文化馆(站)、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展览、讲座等活动,创作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片、短视频等作品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培训等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群众生活。
(四)打造山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品牌。深度挖掘山城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价值,开展市场调研,找准市场需求,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区和文创产品展示区,展示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魅力。支持各镇、街道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群众参与广泛、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
(五)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区政府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投资等方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山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