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畜牧产业服务中心

机构全称 山城区畜牧产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协调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畜牧兽医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政审批综合办理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人事财务股。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畜牧业投资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其他专项内部审计和行业审计;承担畜牧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

(三)畜牧股。指导畜牧业生产;落实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参与扶持全区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工作,提出项目建议;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发展有关规划实施工作及种养业协调发展;指导实施畜牧业科技项目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畜牧业智力引进和成果转化、组织开展畜牧业科技培训工作;拟订畜牧业畜禽改良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的登记、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培育和推广工作;依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指导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畜牧业统计工作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拟订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建立养殖档案和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贯彻落实饲料工业发展和草原保护建设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负责饲料行业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草场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

(四)动物防疫检疫中心。(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协助制定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协助负责动物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镇街道搞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并建立档案。(二)负责全区动物疫情收集、汇总、上报及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全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流行病学分析、疫病监测工作、动物病源微生物实验室诊断监测工作的事务性工作。(三)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的事务性工作;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监督的事务性工作;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指导和监督的事务性工作。(四)负责辖区畜禽养殖、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重点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的事务性工作。(五)负责动物诊疗活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经营、使用的指导;全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湖体系建设;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股。贯彻执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区畜牧、兽医、饲料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计划;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协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整治规范工作。组织开展畜牧业重大问题调研。

(六)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负责对肉品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等活动。

负责人 张承国
负责人简介


地址 鹤壁市山城区长风路中段169号
办公时间 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传真号码 0392-2662656
邮政编码 458000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畜牧股、动物防疫检疫中心、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股、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