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机关股室:
为全面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水平,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工作成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鹤教体〔2023〕34号)和《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鹤壁市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的通知》(鹤教体基〔2023〕16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结合山城区实际,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位需求等因素,区教育体育局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学校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学位(鉴于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所有公、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测评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继续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招生工作同步启动、招生政策同步宣传、报名录取同步进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不得跨学校所在县(区)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具有鹤壁市山城区户籍,在山城区城区常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1.“人户一致”。即户籍、房产、住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2.“人户不一致”。具有鹤壁市山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符合上述第一类“人户一致”要求。
(二)具有外县(市)户籍,在鹤壁市山城区常住、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划分区域内市直学校招生范围,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划分区直学校招生范围(具体见附件1、附件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片区代码不变。
(二)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
1.小学报名条件
(1)、“人户一致”。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等材料。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划片范围学校。
(2)、“人户不一致”。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符合“人户一致”报名所需条件的,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可不提供)等材料。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户籍所在划片范围学校,由山城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效房产证明等材料。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为山城区第十一小学(山城区长风中路东一巷;电话0392-2667589)。
2.初中报名条件
(1)“人户一致”。具有城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等材料(市内跨县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交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和所属教育部门学籍管理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划片范围学校。
(2)“人户不一致”。具有城区户籍,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可不提供)等材料(本市跨县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交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其中,已在户籍所在区上小学的,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按对口升学政策选择毕业小学对口初中(市第四小学、山城区第八小学对口市第二中学;市师范附小、山城区实验小学对口市第四中学;山城区第五小学、山城区第一小学对口市第七中学;山城区第七小学、山城区第十一小学对口市第十八中学;山城区第九小学、山城区第十小学对口市第二中学或第七中学);未在居住地所在区上小学的,即需跨县(市、区)升学的,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为山城区第十一小学(山城区长风中路东一巷;电话0392-2667589)。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山城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与监护人同一户籍)、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效房产证明等材料(未在居住地所在区上小学的,还需提供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其中,已在居住地所在区上小学的,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按对口升学政策选择毕业小学对口初中(市第四小学、山城区第八小学对口市第二中学;市师范附小、山城区实验小学对口市第四中学;山城区第五小学、山城区第一小学对口市第七中学;山城区第七小学、山城区第十一小学对口市第十八中学;山城区第九小学、山城区第十小学对口市第二中学或第七中学);未在居住地所在区上小学的,即需跨县(市、区)升学的,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为山城区第十一小学(山城区长风中路东一巷;电话0392-2667589)。
四、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地点
1.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山城区。招生计划由山城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批管理,不得超计划招生。
山城区清华园实验学校可以面向全区招生(片区代码:mb04)。河南省小樱桃·鹤壁市晨光学校可以面向全区招生(片区代码:scq19L)。
2.报名条件、地点
具有招生范围辖区内户籍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供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参考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为山城区第十一小学(山城区长风中路东一巷;电话0392-2667589)。
五、报名程序
(一)网络信息采集(7月20日—7月25日)。所有符合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学校还是选择民办学校,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入学生服务窗口,小学一年级登录“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七年级登录“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选择学校或指定地点为报名点,注册、登录报名平台,按页面提示,完善户籍、房产、居住证、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等。网上信息采集要如实填报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等,所填报信息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报名结束后根据公办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网络信息采集不需上传各种证件照片。
(二)现场资格确认(8月1日—8月3日)。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此时间段内,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三)补录阶段(8月6日—8月10日)。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公办学校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以及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教育行政部门审批(8月16日前)。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学生进行审核。审核时,将与公安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数据对接,推进阳光招生、公平招生。
(五)录取报到(8月底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录取结果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和招生学校公布。同时,学生或家长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或通过招生平台直接打印《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区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坚决防止将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要坚持义务教育国家办学主体和公益属性,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权利。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统筹保障不同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一是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农村转移人口和外地人力资源到鹤就业创业等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二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区残联,依托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学校。
三是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非公有制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三)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确保秋季学期不再新增大班额,坚决杜绝超大班额。学校按照小学、初中每班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招生。
(四)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职责,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完善全面摸排和户籍信息比对工作机制,加强对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实时监测和定期通报,防止辍学反弹。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纪律要求,切实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规定,不得以“国际”“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组织招生,未经同意,任何学校不得进行招生宣传,发布招生广告。各学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置的学生,不得违规招收寄宿生。区教育体育局将强化对招生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热点学校的招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认真调查处理涉及招生入学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申诉。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要严肃处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人员。严厉打击择校中介行为,对工作人员参与中介行为的,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同时,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招生履职不到位、证件审验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从严追责;对伪造招生证件、出具虚假证明、私刻公章的个人和单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招生结束后,区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结合文件和实际,研究制定学校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简章,于7月16日前报送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1.2023年山城区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2.2023年山城区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2023年7月11日
附件一
2023年山城区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学校 | 所属县区 | 招生区域 |
市第四小学 | 市直学校 | 红旗街六巷以东,长风路以西,奔流街以南,红旗街以北(含馨苑小区花园旁马路以北;老教育局家属楼;红旗商场统建楼)(片区代码:scq01L) |
市师范附小 | 市直学校 | 朝阳街以南,泗河桥以北,长风路以西,山城路以东(含枫岭苑小区和寺湾村)(该范围内的枫岭苑小区实行一区多校,此区域内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市师范附小或山城区第八小学就学)(片区代码:scq02L) |
山城区实验小学 | 山城区教体局 | 春雷路以东,长风南路以西,馨苑小区内花园旁马路以南,朝阳街以北。主要小区:教育处家属院、教育处综合楼、华韵新天地、老水利局家属院、矿务局供电处、矿务局总医院家属楼、矿务局供应公司、内衣厂统建楼、制衣有限公司家属楼、朝阳逸居、郊区政府楼、汽车修配厂家属院、宏园小区、智坊苑小区、公交公司家属院、公路段家属楼、馨苑小区(矿务局家属院)花园北马路南部、馨苑一区等。(片区代码:scq03L) |
山城区第一小学 | 山城区教体局 | 春雷路以东,六矿以西,五矿以南,奔流街以北。主要小区:馨苑二区(南北区)、福祥小区(蓝宝小区)、印刷厂家属院、市建公司家属院(滨河花园)、惠德小区、福运小区、铁运处家属院、服装三厂家属院、面粉厂家属院、木材公司家属院、馨苑四区(北区)等。(片区代码:scq04L) |
山城区第五小学 | 山城区教体局 | 山城路以东,春雷路以西,汤河街以南,奔流街以北,汤河街汤五巷以东,七中家属院以西。主要小区:二中东、西家属院、时尚家园小区、原财贸小区、馨苑五区、学苑小区、五完小家属院、中新苑小区、原一厂家属院、医药公司家属院、钢窗厂家属楼、原市政管理处家属院、馨苑六区、宝马小区、福瑞小区、七中家属院。(片区代码:scq05L) |
山城区第七小学 | 山城区教体局 | 长风路以东,东岭转盘以西,奔流街以南,朝霞街以北。主要小区:馨苑四区、食品二厂家属院、六矿家属平房区、城市家园小区、建力嘉苑、龙湖明珠、劳教所家属院、飞鹤公司家属楼、再生资源公司家属楼、统建楼、线材厂楼等。(片区代码:scq07L) |
山城区第八小学 | 山城区教体局 | 原大峪村以东,春雷路以西,红旗街以南,朝阳街以北。主要小区:春雷小区、二厂家属院、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家属院、钢丝绳厂家属院、龙腾时代小区、奔流街市建公司临街楼、红旗街六巷西工程机械厂家属楼、枫岭国际、地矿局家属院、园林处家属院、建设局家属院、枫岭苑(枫岭苑小区实行一区多校,此区域内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市师范附小或山城区第八小学就学)、福惠苑、惠福苑、凯旋城、枫岭嘉城、澳林城、建业桂园、金基铭座、惠民小区、博大一号院、博大三号院、东方富田、飞鹤小区、凉水井新村等)。(片区代码:scq08L) |
山城区第九小学 | 山城区教体局 | 山城区西环以东,山城路、汤河街汤五巷以西,元泉路以南,红旗街以北。主要小区:棉纺厂家属院、汤河花园、东窑头村、中窑头村、西窑头村、四厂家属院、中医院家属院、矿山机械厂家属院、仪表厂家属院、瓷件厂家属院、福盛佳苑、未来苑小区、天元家属院、林溪谷、融鑫小区、七九四家属院、标准件家属院、重型厂家属院、市建公司家属院、电业局家属院、通用厂家属院。(片区代码:scq09L) |
山城区第十一小学 | 山城区教体局 | 长风南路以东,铁东路以西,朝霞街以南,泗河桥以北。主要小区:阳光佳苑、二运公司家属院、朝霞街南一巷院、霞光小区、印象新城、民生小区、南凯世纪城、审计局家属楼、大河涧乡家属楼、华侨小区、土地局家属院、郊区教育局家属楼、鹤山区家属楼、北岗路家属楼、北站家属楼、金鑫镁家属楼、经贸委家属楼、上峪乡家属楼、十一小家属楼、枫岭华庭、木材公司家属楼、公安局家属楼、交警支队家属院、朝阳建筑公司家属楼、劳动局家属院、环卫处家属院、小庄社区等。(片区代码:scq11L) |
山城区春蕾小学 | 山城区教体局 | 泗河桥以南,长风南路以西。主要小区:鑫苑七区、鑫苑九区、万和电厂家属院、矿务局电厂家属院、西鹿楼村、化肥厂家属院、化工厂家属院、自来水厂家属院、鹿祥小区等。(片区代码:scq12L) |
鹤壁市晨光学校 | 山城区教体局 | 面向全区招生(片区代码:scq19L) |
附件二
2023年山城区城区部分初中招生范围
学校 | 所属县区 | 招生范围 |
市第二中学 | 市直学校 | 长风路以西,红旗街(至鹤煤技校)以北,鹤煤技校以东,胜利一巷以东汤河以南,卫星街以南奔流街七巷以西;汤河街九巷以西(老煤场路)胜利一巷(九完小门前路)以西,胜利一巷桥以北,西环城路以东,西岭路(鹤煤技校)以西,杨邑村以南(该区域实行一区多校,在此区域内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市第二中学或市第七中学就学);山城路以西,枫岭公园以北,红旗街以南(该区域实行一区多校,在此区域内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市第二中学或市第四中学就学)(片区代码:scq01M) |
市第四中学 | 市直学校 | 长风路以西,红旗街(至鹤煤技校)以南,泗河桥以北,西环城路以东;山城路以西,枫岭公园以北,红旗街以南(该区域实行一区多校,在此区域内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市第四中学或市第二中学就学)(片区代码:scq02M) |
市第七中学 | 市直学校 | 汤河街九巷以东(老煤场路),老煤场路南端向东汤河街以北,胜利一巷(九完小门前路)以东,汤河以北,山城路以东,卫星街以北,春雷路以东,印刷厂家属院以北,奔流街六巷以东,奔流街以北,长风路以东,奔流街东段以北,元泉村、五矿、中罗村以南,环城路以西;汤河街九巷以西(老煤场路),胜利一巷(九完小门前路)以西,胜利一巷桥以北,西环城路以东,西岭路(鹤煤技校)以西,杨邑村以南(该区域实行一区多校,在此区域内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市第七中学或市第二中学就学)(片区代码:scq03M) |
市第十八中学 | 市直学校 | 原东岭转盘以西,长风路泗河桥以北,长风中路以东,奔流街以南(片区代码:scq04M) |
山城区清华园实验学校 | 山城区教体局 | 面向全区招生(片区代码:mb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