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山城分局
| 机构全称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山城分局 |
| 主要职责 | (一)制订辖区内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 (三)统筹协调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 (四)负责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污染减排目标,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 (六)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等政策、规划; (七)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八)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 |
| 负责人 | 何广远 |
| 地址 | 山城区山城路33号 |
| 办公时间 | 8:30—12:00,15:00—18:30(夏季)、14:30—18:00(冬季) |
| 联系电话 | 0392-2552565 |
| 邮政编码 | 45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