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山城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19日,区委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山城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5月28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向山城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紧紧聚焦区委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的30个问题,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创新发展动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原海琴为组长,戴乔松、辛彩虹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和整改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订整改落实方案,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切实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在整改中,区民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落实整改
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了整改措施、督办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严格做到“六个逐一”,即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划出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二、区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不强,对殡葬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刻的问题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一是不学习不贯彻。二是学习不及时。三是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发表后,第一时间通过召开会议,将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全覆盖,并形成常态意识。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活动的核心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研讨。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当前殡葬行业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通过集中研讨推动问题解决,规范行业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2.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对殡葬领域法规政策不熟悉。二是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打折扣。三是殡葬执法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分别召开多次会次集中学习《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不断强化学习的重要作用,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灵活学习方法。二是针对石林镇三家村仙鹤居公墓违规建设问题,已向石林镇政府下达督导函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并动态跟踪政策变化,开展用地手续整改,如政策有所变化,及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补办审批手续。因石林镇仙鹤居公墓暂无法使用,区民政局与东岭公墓协商,针对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可以免费进行生态安葬。三是共梳理出殡葬服务、公墓建设等17项检查标准,将检查内容制成统一表格,便于执法人员检查。
3.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不扎实。一是工作责任落实不力。二是自查问题质量不高。三是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鹤壁市山城区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方案内容重新学习,并按照方案布置工作,开展公墓例行检查。二是区民政局联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林业部门,对辖区内公墓进行了联合检查,建立了殡葬设施矢量数据,对公墓土层进行了测量,并将结果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是对东岭公墓下达《提示函》,提醒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祭扫咨询,对不便的群众提供必要帮助,及时做好投诉工作,维护好公墓良好形象。制定转发学习《鹤壁市殡葬服务机构服务指引》,按照新指引工作提示,做好公墓建设。
(二)关于担当意识不强,斗争精神不足,履行殡葬管理职能职责有偏差的问题
1. 经营性公墓乱象频发。一是违规销售高价墓。二是违规修建家庭墓。三是公益性墓位占地面积不符合要求。四是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向东岭公墓下达《关于规范经营性公墓运行的告诫书》,要求东岭公墓立即停止销售高价墓和修建家族墓。二是根据民政部、发改委、公安部等《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已经安葬骨灰的,要加强管理,待使用期满后依法处理。三是经东岭公墓召开会议研究,在空闲用地上重新划分土地,用于支持公益性事业。四是按照村账乡管原则,明确东岭公墓日常财务监管由宝山办进行监管。
2.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不够规范。一是项目未批先建。二是项目资料造假。三是项目未经验收。四是公墓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按照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民政厅要求,充分征求石林镇人民政府意见,建议保留石林镇三家村仙鹤居公益性公墓,并及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石林镇人民政府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石林镇三家村仙鹤居公益性公墓重新勘测,精准掌握公墓用地的分布、面积、土地性质、使用情况等基本信息,为补办用地手续的规模范围以及需要纳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者村庄规模矢量范围提供依据。
3.特困人员丧葬费用审批存在漏洞。一是未按标准发。二是审批发放不严格。三是发放底数不清。四是资料保存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丧葬费用支出标准,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最高不得超过特困供养对象一年的供养标准。特困人员死亡超出1至2个月后办理丧葬费时,在核算时应扣减其多发的生活标准。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特困人员丧葬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集中供养特困对象死亡后,由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由代养人或丧葬事宜办理人向镇(街道)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审批后,通过银行直接发放至领取人或供养机构账户。三是统一制定特困人员丧葬费资金发放台账模板,明确要求记录特困人员基本信息,丧葬费资金发放信息以及审批流程信息等,确保每一笔丧葬费资金的发放都有详细、准确的记录,方便后续查询与监管。四是加强档案统一整理保管,按照“一人一档、年度分类”的原则进行档案整理。实行“属地管理、专柜存放”,镇(街道)民政部门设立专门档案柜,对丧葬费档案按年度、按村(社区)分类编号归档。
(三)关于统筹协调不力,协作配合不畅,殡葬领域监督合力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区民政局在殡葬领域牵头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日常监督检查不认真。二是殡葬领域案件调查不深入。三是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疏于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现行规定,制定了《山城区公墓检查清单》,每次检查都按照清单内容,逐项过,确保不漏项,东岭公墓按照现在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应急预案与安全责任制度,做好墓区安全检查,确保电气线路和焚香烧纸安全,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墓区安全。二是和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工作人员互留联系方式,对民政部门发现的殡葬线索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假证辨别工作。三是东岭公墓开设公墓专户,对公墓管理费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每一笔资金接受办事处和村委监管,支取公墓管理费时,需召开会议研究方可同意支取,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相关单位落实殡葬领域职能职责标准不高。一是思想不重视。二是线索查办不深入。三是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启动巡视反馈殡葬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传达整改工作要求和重要意义。利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将殡葬工作提升到重要民生工程的高度来认识。二是针对警情无效情况,公安和民政加强沟通,积极对接,分析殡葬中的各个环节,寻找出可能存在的犯罪情节。三是针对故县门面房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系统梳理案件台账,重点核查立案处罚、农转用手续办理等情况,全面分析未办理土地证的历史成因及现实困难。建立健全殡葬设施用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加强动态监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3.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尚未有效形成。一是主动解决问题意识不强。二是惠民殡葬政策宣传不力。三是联合执法缺少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联合排查,对辖区内殡葬设施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核查违规占用耕地等行为。通过实地走访、遥感影像、数据比对等方式,精准掌握辖区内殡葬用地的分布、面积、使用情况等基础信息,建立排查台账,明确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类型,细化处罚措施,严肃查处违法占地。二是开展线上宣传,通过公众号宣传惠民殡葬补贴政策和城乡居民丧葬补贴等政策,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将殡葬补贴政策深入人心,使群众知晓政策,都能够享受到政策。三是制定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做好殡葬领域执法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做到数据共享。
三、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区民政局党组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这个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深刻认识专项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下大力气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工作体制、管理制度,坚持做到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按照“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要求,在深层次挖掘问题根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杜绝一类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进一步将制度变为硬性约束,将制度优势变为治理效能,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能。
(四)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整改与落实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落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结合起来,向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亮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民政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67038;电子邮箱:scqmz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