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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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山城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结合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山城区医疗保障局领导分工信息;

  2.山城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3.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4.山城区医疗保障局相关公示公告;

  5.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山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bscq.gov.cn/)。

  2.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山城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2-2665266

  通讯地址:鹤壁市山城区建设街29号

  邮政编码:458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5月1日-9月30日:8:00一12:00,15:00一18:00

  10月1日-4月30日:8:00一12:00,14:30一17:30

  (二)申请渠道。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山城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者需征求其他机关意见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机关意见时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尽可能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有助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希望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咨询、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山城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